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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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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易杰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20日 09:47

    阅读次数:

    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

    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来源:新华社 2021年3月25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改革开放,推动科技创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仲春时节,八闽大地一派勃勃生机。3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在福建省委书记尹力、省长王宁陪同下,先后来到南平、三明、福州等地,深入国家公园、生态茶园、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农村、企业、学校等,就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调研。

    武夷山国家公园是首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一。22日下午,习近平来到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察看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情况。该中心综合运用智能化技术,实现了对公园“天地空”全方位、全天候监测管理,提升了生态保护能力。习近平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在福建工作期间就推动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木兰溪防洪工程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并于2000年推动福建率先在全国探索生态省建设。经过长期努力,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习近平指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的就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有序推进生态移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武夷山是乌龙茶、红茶的发源地。习近平来到星村镇燕子窠生态茶园,察看春茶长势,了解当地茶产业发展情况。习近平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强化品牌意识,优化营销流通环境,打牢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

    离开茶园,习近平乘竹筏沿九曲溪察看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自然景观。在九曲溪畔的朱熹园,习近平详细了解朱熹生平及理学研究等情况。他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近年来,三明医改以药品耗材治理改革为突破口,坚持医药、医保、医疗改革联动,为全国医改探索了宝贵经验。2016年2月,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三明医改情况汇报,要求总结推广改革经验。23日上午,习近平来到三明市沙县总医院,在住院楼一层大厅听取医改情况介绍,向医护人员、患者了解医改惠民情况。习近平强调,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福建发扬习近平在宁德工作时提出的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精神,下大气力抓摆脱贫困。经过30多年努力,福建全省同全国一道,彻底消除了绝对贫困。23日下午,习近平来到革命老区村——沙县夏茂镇俞邦村,在小吃摊边、特产店里、村民家门前,同乡亲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沙县小吃发展现状和前景。习近平指出,沙县人走南闯北,把沙县小吃打造成了富民特色产业。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要抓住机遇、开阔眼界,适应市场需求,继续探索创新,在创造美好生活新征程上再领风骚。

    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时推动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分山到户、均林到人”,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习近平听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介绍,向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了解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不动产登记等情况。习近平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习近平24日在福州考察调研。在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领导实施了福州市“3820”工程,勾画跨世纪福州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在福山郊野公园,习近平乘坐电瓶车实地了解郊野福道风貌,他登上观景平台,远眺福州新貌,听取城市生态公园规划建设、城市水系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市民们看到总书记来了,争相围拢过来。习近平指出,建设好管理好一座城市,要把菜篮子、人居环境、城市空间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福州是有福之州,生态条件得天独厚,希望继续把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

    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留了唐宋遗留下来的坊巷格局和大量明清古建筑。早在1991年,习近平在福州工作期间就召开文物工作现场办公会,推动制定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和保护规划,有力促进了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习近平听取福州古厝和三坊七巷保护修复等情况介绍,步行察看南后街、郎官巷,参观严复故居,向游客和市民频频招手致意。习近平强调,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是光学镜头重要制造商。习近平步入公司展厅,察看产品展示,询问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销售情况。超精密车间内,企业员工向总书记展示了产品生产工艺。习近平强调,我们国家进入科技发展第一方阵要靠创新,一味跟跑是行不通的,必须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一项国策,积极鼓励支持创新。创新不问“出身”,只要谁能为国家作贡献就支持谁。

    25日上午,习近平来到闽江学院考察调研。闽江学院前身是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闽江职业大学。在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曾兼任闽江职业大学校长6年时间,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影响深远。2018年10月,习近平曾就闽江学院成立60周年致贺信。在闽江学院校史和应用型办学成果展示厅,习近平肯定学院在坚持应用型办学、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习近平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方向,适应社会需要设置专业、打好基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校园广场上师生们高喊“总书记好”、“习校长好”,习近平向大家挥手致意。习近平强调,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青年一代责任在肩。希望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道德高尚的人,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

    当天上午,习近平听取了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福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福建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是内在统一的,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找准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要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要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倾力支持老区苏区特色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等。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拓展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习近平指出,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明理,明理是增信、崇德、力行的前提。要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要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要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增强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性。要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唯一正确的道路。要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

    丁薛祥、刘鹤、陈希、何立峰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来源:新华社 2021年4月5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

    ——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总体目标。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依托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的辨析批驳,帮助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深刻认识,在新时代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最重要的就是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确立一批选题,组织法学专家和实践工作者深入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强化依规治党学理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研究回答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炼标识性法学学术概念,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和优势,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建设,加大对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研究课题支持力度,加强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为法治实践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七)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促进司法文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强化依法治理,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培育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推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

    (八)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

    (九)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创建法治品牌栏目、节目。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融入国家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

    (十一)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对外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和组织机构,推动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和研究,推动海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海外法律纠纷解决和涉外法律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把法治外宣作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善于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举办法治国际论坛,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

    三、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政策,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将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地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党委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十四)强化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实施法治文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普法讲师团服务管理,推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加强法治报刊出版网络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新闻采编创作人员法治培训。发展壮大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力量,培育学科带头人。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十五)培育推广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来源:新华社 2021年3月28日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第四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三)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对以上机关、单位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

    有关机关、单位在执纪执法、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情形,应当向党委(党组)报告,或者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建议。

    第七条 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

    (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违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错误言行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规参加宗教活动、信奉邪教的;

    (三)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四)面对大是大非问题、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或者疏于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错误或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严重事故、事件的;

    (六)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庸懒散拖,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严重贻误工作的;

    (七)背弃党的初心使命,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诿扯皮,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甚至损害、侵占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举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九)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不顾大局闹无原则纠纷、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任人唯亲、突击提拔、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一)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破坏所在地方或者单位政治生态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

    (十三)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产生不良后果,严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等管理制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十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制造或者散布谣言,阻挠、压制检举控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十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七)其他应当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后果影响不是特别严重的,以及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

    第十条 组织处理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调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应担负的责任进行调查核实,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领导干部本人谈话听取意见。执纪执法等机关已有认定结果的,可以不再进行调查。

    (二)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或者执纪执法等机关认定结果、有关建议,以及领导干部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改错等情况,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研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党委(党组)。

    (三)研究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对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主管方应当就组织处理意见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

    (四)宣布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向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书面通知或者宣布组织处理决定,向提出组织处理建议的机关、单位通报处理情况,在1个月内办理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调整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的手续。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组织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的,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当年年度考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特长,安排适当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对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组织处理决定后,向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党委(党组)应当在收到申诉的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干部本人以及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2个月内予以办理并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

    申诉期间,不停止组织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对领导干部组织处理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责任界定不准确的,应当重新调查核实。处理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委(党组)可以责令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组织处理决定材料和纠正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工作需要抄送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反省问题,积极整改提高。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扎扎实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

    来源:《求是》 2021年3月31日

    在两个百年交汇节点,以建党百年为契机,面向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鲜明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体现了总书记深邃的理论思维、宏阔的历史视野、深厚的人民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时空穿透力、理论说服力、心灵震撼力、现实指导力。

    这是百年大党立足新起点作出的一次政治动员。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对新时代学习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传统、开启新的征程、创造新的伟业作出动员和部署,深刻回答了百年大党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书写历史新辉煌这一重大问题,回应了党内外、国内外的关切。

    这是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党课。讲话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历史中,如何推进理论创新、如何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如何践行初心使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也是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历史。

    这是一场党史学习教育的示范宣讲。不仅阐明了为什么学、学什么,而且指出了怎么学、怎么干,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出了表率,必将激励全党掀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热潮。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组织部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一、突出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中心内容,有机结合、融会贯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要教育引导全党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教育把“学史明理”摆在目标要求的首位,要求深入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提高全党的思想理论水平。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的第一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课必修课,有机融合、持续深化、抓实抓好。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干部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精神境界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坚持用学术讲政治、用党史增信念。督促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办好理论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系列培训班,组织骨干教师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理论攻关、集体备课,从百年党史的宏阔视野中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学理阐释、逻辑论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党员干部思想上的疙瘩和工作中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教学,着力打造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场教学点,推介一批好教材好课程,学好用好攻坚克难案例,重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成功应对大战大考的伟大实践进教材进课堂,用鲜活案例、生动现场展示这一重要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带学促学、全员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党史学习教育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党史学习态度怎么样、效果好不好,对全党全社会具有风向标作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首先要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

    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学习。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基础课和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实施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和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配合宣传部门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设“中共党史”研究专题进修班,继续用好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的党史精品网课、上线《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等一批党史课程,帮助领导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党的历史,从党的非凡历程读懂强党之路、复兴之路,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

    着力加强基层干部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对基层党员干部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优良作风十分重要。要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统筹利用各种优质资源,推进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在基层党员干部培训中,加重党史学习教育分量,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校党史教育师资不足、课程缺乏等问题,逐步提升市县党校党史教学水平,注重采用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讲好讲活党的历史、讲深讲透党的宗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激励基层党员干部永远跟党走、为民办实事、奋进新征程。

    着力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史学习教育要推进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分类分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门别类设计党史培训项目、专题班次,满足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积极适应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特点,广泛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党史学习培训,用好各类网络学习平台,开发推出一批“有深度、接地气”的可视化教学资源,增强党史学习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三、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导向,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中央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推动全党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要立足组织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大力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好“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导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这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规定动作。按照党中央要求,指导各级党组织召开严肃认真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的创新理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辈先进,深入开展党性分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主动查找、勇于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突出典型示范引领这个抓手,表彰先进、营造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涌现了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一大批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形成了一系列伟大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为我们立党兴党强党提供了丰厚滋养。这是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精神富矿、鲜活教材。

    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开展教学。发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特别是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精心设计课程,下功夫把党的创建、井冈山和苏区斗争、党中央在延安13年、浦东改革开放30年奋斗史和党的百年历史联系贯通起来,向党员干部讲清楚、讲透彻、讲到位。发挥党性教育基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等红色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组织党员干部就近开展体验教学,重温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

    扎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党中央决定,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开展“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活动。要精心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同时不断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激发全党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来源:新华社 2021年4月6日

    值此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我向全体师生员工和海内外校友,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厦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持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立校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希望厦门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能力,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

    2021年4月6日

    郄英才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网 2021年3月22日

    3月19日,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暨宣讲报告会举行。

    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出席会议并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好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实际行动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书写襄阳担当,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学好党史这门必修课。

    郄英才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学好党史这门必修课,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奋力开创襄阳大地更加绚丽精彩的明天。

    二、突出重点、把握要求,切实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

    郄英才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部署,突出重点、把握要求,切实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

    要通过学习党史,更加深刻感受真理的智慧和力量;主动增强团结一致、拥护核心的自觉和定力,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襄阳市落地生根;坚定复兴崛起的发展信心和决心,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与立场;着力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赓续传承共产党人的精神和血脉,引领和鼓舞全市上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三、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展示党在襄阳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郄英才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部门联动、全面深入宣传、强化督促指导,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凝聚党员身份认同和思想共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展示党在襄阳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切实保证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效果,为推动襄阳“十四五”高点起步、精彩开局贡献力量。

    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自主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网站:共产党员网)

    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网站:共产党员网)

    自主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网站:共产党员网)

    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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