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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公物管理及维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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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5-07-01

    阅读次数:

    为加强公用物品的管理和维护,明确管理责任和范围,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物范围

    本规定所指公物主要范围是:校园内所有教室、寝室、办公室、实训室及公共场所设置的师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所涉及的日常公共物品(教学专用设备、交通专用设备除外)。

    主要公共物品有:办公桌椅、课桌椅、空调、灯具、电源开关、插座、电扇及调节器、黑板、窗户、门锁、门扇、床铺、水表、闸阀洗浴用具、卫生设备、路灯、标牌、音箱、显示屏、宣传橱窗等。

    二、管理措施

    1、教学楼楼道、卫生间、连廊公共部分公物由相关系部和总务处共同负责管理,教室内公物由系部和相关班级负责管理。

    2、实训中心楼道、卫生间、走廊公共部分公物由实训中心和总务处负责管理,实验室内由实训中心和使用系部班级负责管理。

    3、学生公寓楼道、卫生间、走廊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宿舍内由公寓管理中心和各系部班级寝室负责管理。

    4、其它公共场所公物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5、所有公物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教室及寝室内公物人为损坏的如果没找到损坏者,由班级或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或从公物押金中扣除),公共场所公物损坏由学院承担。

    三、维修办法

    1、检修制。总务处采取平时不定期检修和寒暑假定期检修办法,对损坏公物进行检修,属人为损坏的,按管理措施第5条执行,并填写维修单。

    2、报修制。各使用部门(班级、寝室)发现公物损坏需要维修时,填写维修单(或电话报修)报至总务处,接报修单后务必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属人为损坏的,按管理措施第5条执行。

    3、公物报修程序:教室报修请班级到各系部办公室办理报修登记(注明楼房号、教室号、损坏项目、损坏程度、损坏部位);公寓报修由各宿舍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报修登记;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办公室报修(注明分区号、楼层、实训室号、损坏项目、损坏程度、损坏部位)由系部、实训中心、公寓管理中心每天下午5点前统一汇总后,上报总务处,总务处于第二天上午安排人员维修。

    四、有关要求

    1、严禁在寝室、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充电宝、电水壶、热得快、电水杯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发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发现两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2、寝室内用电每人每月定额为8度,用水每人每月定额为2吨,超出部分由寝室内人员到公寓值班室充值。否则,无法使用水电。

    3、公寓空调损坏及维修,直接拨打售后服务电话。

    4、人为损坏的公物,可自行购买材料及配件,由总务处负责维修,也可自行维修,但材料及配件必须与原品一致。

    5、总务处检修热线:3063820或水电工电话 (见张贴值班表) 负责人电话 :林先军13545338756

    附: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公物价格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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