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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生专业调整的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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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5-06-30

    阅读次数:

    一、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休学学生复学后,无原所修专业者。

    5、 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按照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的相应信息,必要时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2、 由录取低分专业调往录取高分专业;

    3、 无正当理由者。

    三、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下列办法处理:

    1、学生转专业,需本人写书面申请、填表,报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办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2、批准调整专业的新生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专业所在系(部)、班级注册。

    3、学生转专业,一般在十一月中旬完成,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的有关规定,次年上半年完成审批及学信网专业调整工作。

    附件:专业调整、转班申请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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