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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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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1-10-17

    阅读次数:

    各校区:

    根据《湖北省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1】10号文件精神,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1、个人申请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2011年9月27日。

    2、个人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09年9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报名操作流程:

    1、个人申请报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持下列证件到各校区人事科申请报名。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身份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4)职称证书;

    (5)近期担任高职课程教学的课表,高职辅导员课表由学工部门提供。

    各校区将个人申请材料汇总后于9月28日提交学院(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组织人员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网上报名: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高校)。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及材料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 在10月8日—10月20日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3、请在网上报名后速将下列材料送交各校区人事科: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954年元月1日以前出生申请普通话免试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1年普通话考试报名时间9月26日-30日,报名地点,市继续教育中心)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8)体检表1份(我院指定体检医院为市中心医院);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试讲)各1份(学院统一组织测试后提供);

    (10)学校出具的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近期担任高职课程教学的课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必须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高职辅导员课表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上报材料时间:10月24日至11月4日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湖北教师教育网下载所需的各种表格;

    (2)学院统一组织在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教学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评委进行测试,采用多媒体教学说课形式,准备说课PPT课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编目装订。

    (5)如有疑问,请与电大办公室联系。办公室电话:07103513755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申 请 高 校 教 师 资 格 人 员 汇 总 表

    单位: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11年9月28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学历

    现从事

    职业

    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任教

    学科

    思想

    品德

    修完教育学、心理学情况

    普通话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面试

    教育教学能力试讲

    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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