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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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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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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任用“两个中心”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七项原则”,按“五好干部”标准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任用等程序,民主推荐选拔任用“两个中心”干部,进一步理顺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强化实习实训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选拔任用职位

    实训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驾驶培训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

    (四)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身心健康。

    (五)参加驾培中心主任、副主任选拔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选拔的应具有工科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满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六)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校龄。参加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主任职位选拔对象,应在副科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工作过且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七)分别具有实训、驾驶培训相关工作经历。

    (八)参加驾驶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职位推荐选拔的,应持有驾驶证,并具有承担一定风险的担当精神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能接受学院对驾驶培训中心拟定的经营管理办法等。

    四、选拔任用方式及程序

    (一)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按拟任职位推荐。组织全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提供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填写推荐票。

    (二)确定初步名单。根据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其中,在确定驾驶培训中心职位初步名单时,应先就能否接受学院对驾驶培训中心拟定的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不能接受者,不得列入初步名单。初步名单确定比例为正职1:4、副职2:8。

    (三)会议推荐。会议推荐按拟任职位推荐。召开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大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会议推荐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在会议推荐干部名册范围内进行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院党委根据各职位被推荐人员得推荐票数,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按岗位需要差额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主任职位按1:2确定考察对象;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副主任职位按2:3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组建考察组,依据干部选任条件和相应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考察前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中,考察组应听取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个人考察材料,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院党委报告。

    (六)院党委研究。学院党委根据考察组提出的人选任用建议及“两个中心”岗位设置需要,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学院党委确定拟任人选后,向市委教育工委报告,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做出任职决定。

    (八)任前公示。在全院内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公示对象的问题。

    (九)行文任命或聘任。公示若无异议,实训中心主任、驾驶培训中心主任由市委教育工委行文任命,由学院办理驾驶培训中心主任聘任手续。实训中心副主任、驾驶培训中心副主任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后,由学院党委行文任命,并办理驾驶培训中心副主任聘任手续。

    五、选拔任用干部的管理

    对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对驾驶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实行聘任制,首次聘用期为2年。在聘任期间,按经济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履行聘任岗位职责,行驶管理职权,享受相应待遇,承担履职责任。聘任期满,学院按年度经济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若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学院制定的经济责任目标,将予以解聘,并按原职级安排相应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党委研究,报市委教育工委同意后,将免除职务或解聘:

    (一)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二)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组织领导

    学院“两个中心”干部选任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实训中心和驾驶培训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名单如下:

    组 长:许 云

    副组长:郑 健 管用才 张建成 王达文

    成 员:崔书太 王国斌 吴丽萍 王明海

    选任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中共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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