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干部:
清明节将至,学院纪委温馨提醒您:文明祭扫,平安出行。牢记八项规定,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6.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7.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9.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学院纪委
2018年4月3